许知意的这份离婚协议拟定很久了。
里面不仅仅要了许娇娇的监护权,还要了许嘉延的。
律师合同里很微妙的写着:两人共同生育的所有子女。
陆氏这边的律师匆匆扫了合同一眼,对这一行字,没有入心。
在外人看来,许知意不过是陆氏的一个弃妇,怎么能够比得上林晓晓呢?
陆总离婚到时候,给了许娇娇那样多的财产,已经是仁至义尽了。
许知意或许还真想多有几个孩子呢,可许知意生的出来么?
不过,陆决也不是完全妥协的。
他在协议上规定了,许知意离婚之后,只能带着孩子在a城市生活,以此为条件,陆家不能对其子女做任何婚姻上的安排。
许知意这边的律师觉得,陆家退让到这个地步不容易,许知意虽踌躇,但是还是听了律师的意见。
在哪里生活不重要,离婚,跟孩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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